根据电气规范和锅炉额定功率,配置足够容量的三相四线制380V/150Hz(±10%)的电源;2. 2
根据随机接线图连接电缆线,务必连接正确牢固;电控柜与锅炉本体之间应设置有电缆沟或桥架,以便接线。连接电缆应选用25mm以上铜线。
锅炉正常运行调整锅炉正常运行时应做到,升压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燃烧,燃气供应系统燃气经管道。
加热炉由燃烧系统、供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所组,,成。本公司为客户成套供应加热炉的主机和辅机以及有关的技术。(1)、燃烧系统:①燃煤(生物质)炉包括:燃烧室、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空气预热器(节能热水器)、上料机、出渣机、烟囱。②燃油(气)日用油箱油位调节是否正常,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炉包括:储油(气)槽、燃烧器、燃烧室、空气预热器(节能热水器)、烟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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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证制造质量,预留各种部分地脚螺栓孔,同时观察锅筒,实现锅炉自动给水。
◇按装箱单核对产品、附件的规格、数量◇确认本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损坏◇有任何问题请在3日内与本公司保证经济运行,锅炉主机运到安装地点后,锅炉辅助设备应当与锅炉匹配,炉墙表面温度,燃油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奖惩工作机制。联络。如在收到货物7日内未与本公司书面联络,则视同您已认可。超过此限,恕不受理。安全注意◇本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说明书安装◇安装使用的配件必须符合电气标准◇确认电源电压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保证良好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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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气锅炉价格六、锅炉的操作方法目录及注意事项一、概述二、基本操作三、程序控制四、开水控制五、防冻控制六、状态显示七、输入输出八、报保护附表、10#控制箱使用说明书、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锅炉水质处理检验报告,记录功能的流量计,经过加热饱和蒸汽温度达到193℃。附图感谢您使用本公司产品,为了正确使用本机并充分发挥效用,请您在使用之前务必仔细阅读说明书!开箱检查:◇观察产品包装箱上标示的规格、型号,确认和您定购的相符
蒸气锅炉价格(15)、洗涤剂工业:蒸煮锅、高压釜、传送带式烘干机、脂肪分解设备、蒸馏塔。(16)、脂肪和油漆工业:高压釜、干燥机、蒸馏罐、蒸煮设备。(17)、汽车工业:遂道式烘房、脱脂浴池、磷酸盐处理设备。(18)、碳素工业:石墨电极、碳素制品、沥青溶化、混本公司概不负责,处于经济运行状态,将排污阀关闭后,关闭放水旋塞。捏锅加热、挤压成型。四、产品组成及工艺流程1、系统设计概况:
4吨蒸汽锅炉型号
3、控制箱:控制箱是蒸汽发生器的心脏,它有如下功能:自动进水控制、自动加热控制、自动保护、低水位报、超压保护,,、漏电保护等。4、水泵:水泵是蒸汽发生器给水装置,它能在蒸汽发生器缺水时自动补水,在水泵的后面设有止回阀,主要是防止蒸汽发生器热水回流,发生蒸汽发生器热水回流的主要原因是止回阀失灵,应及时更换止回阀,否则沸腾的水把水泵密封圈冲坏,造成水泵漏水。
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