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膛通风。在正常运行时,炉捧各风室风门的开度,应根据燃烧情况及时调节。例如,在炉排前后两端没有火焰处,风门可以关闭;在火焰小处可稍开;在炉排中部燃烧旺盛区要大开。但调整的幅度不宜太大,并要维持火床的长度占炉排有效长度的四分之三以上。
对于在满负荷时分四段送风的链条燃煤锅炉,一般第一段的风压为98~196 Pa,第二、三两段风压为588~784Pa,第四段风压为196~294 Pa。如燃用挥发分较高的煤,虽易于着火,但着火后必须供给大
量的空气,因此风量应集中在炉排中间偏前处,一般第二段风压为882~980Pa。如燃用挥发分较低的无烟煤,虽着火较侵,但焦炭燃烧需要大量的空气,这时分段送风门的开度,应由中间往后部逐渐加
大,甚至到后拱处才能全开。
有一种叫“推迟送风”改进燃烧的方法。即在链条燃煤锅炉炉排前、中部送风量略加减少,在后部适当增加,使在没有二次风的炉膛中,炉排后部多余的氧气在沿炉后拱向前流动中,与炉排中前部可燃气体相遇燃
尽,以减少化学未完全燃烧热损失。但这只适用前后拱配合较好的情况。
当链条燃煤锅炉负荷减少,炉排速度降低时,应降低送风机转速和关小送风机出口风门,以减少送人炉排下部的总风量,而不应采用直接关小各分段风的办法。同时也应避免增大炉排下部的各风室之间风压差,
使风乱窜,增加漏风,对燃烧不利。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先增加引风,后增加各风室的送风量,以强化燃烧。
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和炉膛通风,三者不能单一调整,否则会使燃烧工况失调。例如,当炉排速度和通风不变时,若煤层加厚,未燃尽的煤就多;煤层减薄,炉排上的火床就缩短。当煤层厚度和通风不变时,若炉排速度加快,未燃尽的煤就增多;炉排速度减慢,炉排上的火床就缩短。当煤层厚度和炉排速度不变时,若通风减小,未燃尽的煤就增多;通风增加,炉排上的火床就缩短。因此,煤层厚度、炉排速度和炉膛通风三者的调整必须密切配合,才能保持燃烧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