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改造许可主要执行哪些安全技术规范,如何划分许可级别?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16-04-30 09:37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主要执行TSG 6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该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锅炉以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工作。
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上述范围内锅炉及管道安装改造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且只能从事许可证允许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已获得锅炉制造许可的锅炉制造企业可以改造本企业制造的锅炉和安装本企业制造的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无需另取许可证。
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工作的锅炉。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分为1级、2级和3级3个级别。
许可证级别为1级的,许可安装改造锅炉的范围不受限制;
许可证级别为2级的,许可安装改造锅炉的范围为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
许可证级别为3级的,许可安装改造锅炉的范围为额定出口压力≤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对于仅从事安装、改造、铸铁锅炉安装等的单位,可以申请单项范围的许可。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锅炉安装改造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