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淘汰151台燃煤锅炉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20-01-09 10:48
据了解,近年来,十堰市将淘汰燃煤锅炉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来抓,专门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出台了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方案和补贴方案。据悉,禁燃区范围为中心城区,区域面积共计388平方公里。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禁燃区已建成各类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对于2016年6月30日前主动淘汰在用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该市给予财政补贴资金。经审查验收,十堰中心城区符合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条件企业24家,共50台锅炉323.6蒸吨,补贴900多万元。据了解,截至目前,已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51台678.56蒸吨。其中,2014年至2015年淘汰燃煤锅炉105台510.53蒸吨,2016年淘汰燃煤锅炉46台168.03蒸吨,剩余7台18蒸吨燃煤锅炉预计今年年底前淘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