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河北省出台的《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为: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176台、22368蒸吨。到2017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402台、27018蒸吨,城乡结合部和其他远郊区县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669台、10478蒸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同时,完成保留的23562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确保燃煤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了解,该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有:限期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拆除取缔现有燃煤锅炉4125台、13731蒸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要率先实施改造,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到2017年底,置换调整现有燃煤锅炉3111台、11024蒸吨;对远郊市(县、区)的城镇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采用BOO、BT、BOT等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运行效率高、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实施“以大代小”。到2017年,力争更新替代现有燃煤锅炉159台、570蒸吨;对城镇地区保留的和农村地区分散小型燃煤锅炉,开展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低灰、低硫、高热值优质煤及洁净型煤等,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到2017年底,提质提效现有燃煤锅炉23562台、81988蒸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