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明确锅炉拆除时间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19-11-26 14:58
据了解,在日前召开的武汉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公布了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并明确了时间节点。据悉,该市于6月底前,拆除长期停用的燃煤锅炉和弃用燃煤锅炉;淘汰或改造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燃气或热力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应予拆除,改用燃气或热力供应。12月底前,全市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拆除分散式燃煤设施,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燃料锅炉供热。据了解,于8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含)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10月底前,在用的20蒸吨/小时以上(含)、65蒸吨/小时以下(含)燃煤锅炉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