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19-11-26 14:50
据了解,日前,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据悉,一是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二是确保在2017年全面完成本地区10吨/时以上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任务。各地要将已完成普查的锅炉数据及时纳入《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统计表》,并于每季度末按时将统计表报送我局。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工作拟纳入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指标,各地要将工作情况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地方政府,争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三是力争在2017年全面完成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任务。据了解,2017年,该局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委托相关机构对锅炉操作人员培训师资、锅炉监察人员、锅炉能效测试技术骨干等开展节能减排专项培训,今年将分别完成100名、300名、300名的培训任务,各地要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