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是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记者了解到,截至5月22日,济南各县区、高新区共完成燃煤锅炉淘汰123台、449.75吨,完成率38.08%(以台数计),其中,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县和高新区完成率不足30%。
据介绍,今年2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曾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4号),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全市35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淘汰(替代)。为确保按期完成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同时,济南出台了奖励补助、配套费减免、建筑节能改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经摸底排查,全市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26台、1694.65蒸吨;35吨以上燃煤锅炉共94台、14960蒸吨。截至5月22日,各县区、高新区共完成燃煤锅炉淘汰123台、449.75吨,完成率38.08%(以台数计),其中,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县和高新区完成率不足30%。各县区、高新区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42台、6733吨,完成率46.67%(以台数计),历下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完成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无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