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0393-2002《电加热锅炉技术条件》●。
1.釡内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后仍不能使之下降;2.釡体、釡盖、蒸汽管道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机械损伤等危及安全的缺陷;3.安全附件失灵、釡盖关不严、关不正、接管断裂、坚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4.发生其它意外事故,烟放符合环境保护标准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③火种确认后。且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五)、使用中的蒸压釡必须进行定期检验: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即时处理,保证管路畅通;c)严防水泵空转,引起设备磨损,启动水泵时严禁水管吸进空气。⑤电气系统a)经常检查自动控制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善,并注意出现异常即时处理,锅炉缺水报及停机,试验其防止造成锅炉缺水,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若必需进行其他操作时。性能是否正常。b)每日一次将自动给水调节器,低水位联)电眼透镜检查,测压装置工作的可靠性,点燃火种保证安全,须以屋顶水箱供水。锁探头在极低水位的工况下,确认其性能是否正常。c)每日一次将压力控制器,在超压情况下试验其性能是否正常。d)检查超温报和温度调节器,自动开关性能以及油温超温状态下,其控制性能是否正常。e)定期检查安全阀的启闭是否正常,因水蒸汽的作用,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盘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做排汽试验,每隔2-4星期应升高一个气压,做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锅炉停用后又启用时,也应进行手动排放试验。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长春天燃气锅炉
卧式燃煤蒸汽锅炉 3、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⑴ 严格禁止压力超过0.4MPa时紧法兰螺栓;⑵ 在水压试验时应有特别标志,避免人声嘈杂的情况下发生危险;⑶ 有压力时不得站在焊口法兰及阀门正前面。㈦ 水、电、油(气)控制柜、安全附件(安全阀、高、低水位报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和联锁保护)等系统线路安装应根据设计部门的工艺流程或线路布置图进行安装整定,操作方法应根据,,锅炉及辅机设备随机资料和说明图纸要求进行安装和操作。七、锅炉使用前的检查:(一)给水系统及水处理检查1、检查自动给水装置的各部件,并确认各部件无异常达到正常运行条件。2.、将给水泵的空气孔打开排出空气,给水泵的开关位置处于手动并检查电机的回转方向是否正确。